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,凡買賣有價證券,應繳納證券交易稅。所謂「有價證券」,指的是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,公司發行之股票、公司債以及經政府核准得公開募銷之其他證券等。因此轉讓有限公司出資額,非屬證券交易稅所稱之有價證券,免徵證券交易稅。
該局說明,轉讓有限公司出資額,雖免徵證券交易稅,惟轉讓價格高於出資額部分屬財產交易所得,股東於辦理出售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應注意將該所得併入申報,以免漏報所得而受罰。
該局特別提醒,證券交易稅係對買賣有價證券之行為課徵,有限公司之股東轉讓出資額應屬財產交易,而非證券交易性質,免繳納證券交易稅。